税则调整对电动丝印机进出口带来哪些变化

点击: 日期:2013-10-18 字体大小:14px 12px
 

201311日起,2013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开始执行。其中关于电动丝印机进口的相关政策引起了行业人士的关注。把2012年版的《税则》与2013年版的《税则》作个比较,新《税则》其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:

  自201311日起,2013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开始执行。其中关于电动丝印机进口的相关政策引起了行业人士的关注。把2012年版的《税则》与2013年版的《税则》作个比较,新《税则》其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:

  一是新税则增加了“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”和“297毫米<幅宽<360毫米的喷墨电动丝印机,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相连接”两个税目设备,并相应制定了进口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。使享受暂定税率优惠的电动丝印机201218个增加到20个。与去年相同的18个税目的暂定税率没有变化。

  二是对开平张纸胶印机印刷速度由201216000对开张/小时提高到≥17000对开张/小时。其余型号的平张纸胶印机印刷速度不变。

  三是苯胺印刷机(柔性版印刷机)线速度由2012年的300/分钟提高到≥350/分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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